为了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市场,提高体育从业人员素质,体育行业推行了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6]589号文件)和《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由广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职鉴站”)与IPTC健身学院与凡力健身学院联合举办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班,内容如下:
健身教练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行列,健身教练需执国家职业资格证才能上岗,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人事统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国家体育行业健身教练执业唯一官方认可的权威资格证明,证书可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培训对象
符合申报初、中级(健身教练)职业资格鉴定条件的
具有健身教练运动技术基础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职业的退役运动员
健身场馆工作人员、学校体育专业大学生、教师以及健身爱好者等
报名条件
*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过本职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且授课400小时以上;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过本职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有1年的健身教练实际工作经验者;
3.取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课程安排
王者冠军导师加盟
李耿辉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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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9楼凡力健身学院(地铁1、2号线交汇处公园前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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